# 3401300272 已決標公告

廢水處理場無機性污泥(D-0902)清除處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弘偉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8,000
原始預算
$ 1,470,000
底價金額
$ 1,018,500
決標折數
98.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奇芳 / 規範:蘇冠碩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3/3841
機關代碼 3.13.31.48
單位名稱 大林發電廠環化組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聯絡人 余奇芳 / 規範:蘇冠碩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3/3841
傳真號碼 (07)8713760
電子郵件信箱 u46119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填寫E-mail以電子郵件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16:00
開標時間 114/01/08 10:3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開標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萬陸仟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對履行合約有拘束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對履行合約有拘束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4個月止,竣工期限為第24個月最後一次清運日之次日起3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為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J101040﹚或﹙J101090﹚,且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另應檢附委託1家以上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之同意處理證明文件及該處理機構之許可證件。投標時其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3.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之廠商資格內容說明及相關細則。(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清除、處理(含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文件種類均須含污泥(廢棄物代碼: D-0902無機性污泥),且污泥處理須符合特訂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即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登載之處理方式須符合機關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處理/處置方式。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屬工業局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者應檢附經濟部工業局之許可文件。(如委託清除須另檢附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之同意清除證明文件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公告案之採購與預算金額均含稅。未稅之採購金額為$1,400,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1,400,000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8711151蘇冠碩 #3841。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六、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七、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公開招標公告除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外,若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皆以招標文件內容為主。 九、依據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05年12月13日經國一字第10500159220號函辦理;乙方「承攬商之大型車輛需安裝先進駕駛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進出高雄市小港區(含大林蒲社區及大林發電廠區)載貨之柴油車輛,須符合環保第4、5期標準柴油規定,並提供相關符合佐證資料,方可參與投標」。(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6條第7點勾選-是與否需求認定) 十、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大林發電廠貪瀆檢舉電話:(07)8711302傳真:07-8718703;電子信箱:d34063@taipower.com.tw;受理單位:大林發電廠政風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奇芳 / 規範:蘇冠碩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3/3841
機關代碼
3.13.31.48
單位名稱
大林發電廠環化組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聯絡人
余奇芳 / 規範:蘇冠碩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3/3841
傳真號碼
(07)8713760
電子郵件信箱
u46119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填寫E-mail以電子郵件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16:00
開標時間
114/01/08 10:3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開標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萬陸仟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對履行合約有拘束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對履行合約有拘束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4個月止,竣工期限為第24個月最後一次清運日之次日起3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為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J101040﹚或﹙J101090﹚,且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另應檢附委託1家以上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之同意處理證明文件及該處理機構之許可證件。投標時其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3.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之廠商資格內容說明及相關細則。(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清除、處理(含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文件種類均須含污泥(廢棄物代碼: D-0902無機性污泥),且污泥處理須符合特訂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即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登載之處理方式須符合機關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處理/處置方式。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屬工業局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者應檢附經濟部工業局之許可文件。(如委託清除須另檢附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之同意清除證明文件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公告案之採購與預算金額均含稅。未稅之採購金額為$1,400,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1,400,000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8711151蘇冠碩 #3841。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六、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七、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公開招標公告除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外,若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皆以招標文件內容為主。 九、依據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05年12月13日經國一字第10500159220號函辦理;乙方「承攬商之大型車輛需安裝先進駕駛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進出高雄市小港區(含大林蒲社區及大林發電廠區)載貨之柴油車輛,須符合環保第4、5期標準柴油規定,並提供相關符合佐證資料,方可參與投標」。(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6條第7點勾選-是與否需求認定) 十、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大林發電廠貪瀆檢舉電話:(07)8711302傳真:07-8718703;電子信箱:d34063@taipower.com.tw;受理單位:大林發電廠政風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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