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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得於工作期限屆滿六個月前以書面申請續約一年,如經機關同意得按契約原價格及內容續約壹年且續約以一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填寫E-mail以電子郵件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
履約期限
自大林發電廠(以下簡稱甲方)書面通知規定開工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於詳見特訂條款第一部分、七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有「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營業項目代碼:G406061)或「船舶勞務承攬業」(營業項目代碼:G702010)其中之一者。(2)...曾完成煤輪卸煤清艙或煤輪卸煤機相關設備…. 餘詳見特訂條款第一部分三、廠商資格說明。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3.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施工說明及細則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煤輪卸煤清艙或煤輪卸煤機相關設備維修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一千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預算,並於投標時出具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完工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據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05年12月13日經國一字第10500159220號函辦理;乙方「承攬商之大型車輛需安裝先進駕駛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進出高雄市小港區(含大林蒲社區及大林發電廠區)載貨之柴油車輛,須符合環保第4、5期標準柴油規定,提供相關符合佐證資料,於得標後開工前提出,並供招標文件制訂員審核」。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本公告案之採購與預算金額均含稅。未稅之預算金額為40,000,000元;未稅之採購金額為80,000,000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8711151#3441儲運組余啟瑞君。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六、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七、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公開招標公告除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外,若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皆以招標文件內容為主。
九、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大林發電廠貪瀆檢舉電話:(07)8711302傳真:07-8718703;電子信箱:d34063@taipower.com.tw;受理單位:大林發電廠政風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本次更正資料113.07.31---------
一、工作人員及工安人員出勤描述內容,以符合採購法公平、公正、公開之訴求
1.詳細價目表:運轉操作及清倉部分3.內容修正為「運轉操作及清艙部分工地負責人、工安員出勤:工地負責人不可兼工安員,每日分三值,每值出勤1人,負責工作協調。每位工地負責人、工安員應依勞基法休假規定辦理。」及新增13.「以上執行內容以特訂條款內文為主」
2.特訂條款:P7、P9、P18、P19、P20、P21、P22、P34「四班三輪」改為「輪值」
二、更新詳細價目表檔案
三、依規定等標期延長3天以上,改為8/6 (二) 16:00截標,8/7(三) 10:45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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