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採購:黃沛云;規範:黃議賢(分機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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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黃沛云;規範:黃議賢(分機3831)
電子郵件信箱
u45968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內甲方通知交貨數量預計達契約數量80%以上,為確保甲方管垢抑制劑藥品使用無慮,最高可達契約量之120%。
★延約:如契約期限屆滿,交貨數量未達80 %,乙方得於合約結束1個月前,提出書面。經甲方書面同意展延申請後,展延契約期限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第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一年內分批交貨,本廠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內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如: 列示營業項目代碼F113100、
F107170、F107200、C802990、F107990 之一等相關合格營業項目。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正本)。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
6.押標金:投標廠商標價總金額(未稅)之5%,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匯款帳號詳如基本資料表,並檢附匯款憑據。
7. 投標時應附符合規範說明書附件規格貨品型錄(型錄內容須以中文繁體格式)供甲方審查。
※上述文件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條)。(營利事業登記證, 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售價、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附加說明
1.本標案採總價決標;技術規範及說明請洽07-8711151#3831 環化組 黃議賢。
2.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含稅4,515,000元; 不含稅4,3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者(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逾期罰則: 每逾期一天按該批逾期交貨數量之未稅貨款千分之一計罰。
5.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6.開標時間廠商不到場,則視為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7.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截、開標日如因故(颱風或其他等)停止辦公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日代之。
9.詳閱規範說明書第二欄。
10.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1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電話07-8711302或傳真07-8718703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340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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