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611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F213, JA02, E603, EZ05, F401010或CC01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者(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及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3條)。(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售價及付款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採總價決標;技術規範及說明請洽07-8711151許銘元 #2733。
2.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含稅315000元,不含稅3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逾期罰則: 每逾期一天按該批總價金額(未稅)千分之一計算罰款。
5.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6.開標時間廠商不到場,則視為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7.截、開標日如因故(颱風或其他等)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日代之。
8.詳閱規範說明書第二欄及請購說明。
9.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10.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電話07-8711302或傳真07-8718703。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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