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547137@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供應組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總務課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總務課收發室
履約期限
一、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08.12.31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及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二、乙方工地負責人須具備合格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或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及甲種電匠或乙級技術士證照。三、乙方至少二人須具備台電公司高壓斷路器維修工程證照。四、乙方電氣工須具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身分壹員。五、乙方起重工須具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照。六、乙方鉗工或機械加工技術人員須具政府機關或其委託財團法人核發合格證明,或台電公司訓練所合格之火力或核能電廠承包商高壓馬達檢修技術人員資格檢定卡。以上(二~六)證照及證明文件須於開工前提供影本供甲方審查,否則取消得標資格。七、公司登記證明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公告案之採購與預算金額均含稅。未稅之採購金額為$9,500,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9,500,000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8711151#2611電氣組郭武義君。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六、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七、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依據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05年12月13日經國一字第10500159220號函辦理;乙方「承攬商之大型車輛需安裝先進駕駛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進出高雄市小港區(含大林蒲社區及大林發電廠區)載貨之柴油車輛,須符合環保第4、5期標準柴油規定,並提供相關符合佐證資料,方可參與投標」。
九、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大林發電廠貪瀆檢舉電話:(07)8711302傳真:07-8718703;電子信箱:d34063@taipower.com.tw;受理單位:大林發電廠政風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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