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0060005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功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80,000
原始預算
$ 1,0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鍾吉文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5
機關代碼 3.13.31.4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聯絡人 鍾吉文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5
傳真號碼 (07)8713760
電子郵件信箱 u54713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實際人員異動情形,得增減受檢人數。但以合約數量360人之5%為限,預估採購金為新幣1,134,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03
原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08 16:00
開標時間 106/08/09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供應組總務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四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大林發電廠總務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履行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依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二)行政院勞委會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證明書。(三)a.應為符合行政院勞委會及衛生署發布「指定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辦法」規定之醫療機構,經勞委會審查通過具有一般健檢之指定醫療機構並仍在有效期間者(請提出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公司關防)。b.請檢附檢查項目空間配置流程圖、照片及聲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請加註「與實際相符」及加蓋公司關防。c.常設之健康檢查部門,其人力不得外包;請提供專任醫護人員及專任專科醫師之勞保資料或足資證明為廠商專任之醫護人員及專科醫師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請加註「與實際相符」及加蓋公司關防。d.本案由本廠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投標廠商應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乙式乙份及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乙式七份送(寄)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供應組(81263高雄巿小港區大林路3號)。e.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及上述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不符規定者,由本廠保留投標文件、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乙份後,餘退回廠商或通知廠商前來領回。其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及契約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學術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則免附。 3、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5、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134,000元,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80,000元; 依"加值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6、廠商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者,本處通知擇日招開評選委員會議,後續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內容辦理。不合於招標文件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並通知廠商取回投標文件。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鍾吉文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5
機關代碼
3.13.31.4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聯絡人
鍾吉文
聯絡電話
(07)8711151#3045
傳真號碼
(07)8713760
電子郵件信箱
u54713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實際人員異動情形,得增減受檢人數。但以合約數量360人之5%為限,預估採購金為新幣1,134,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03
原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08 16:00
開標時間
106/08/09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供應組總務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四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大林發電廠總務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履行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依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二)行政院勞委會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證明書。(三)a.應為符合行政院勞委會及衛生署發布「指定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辦法」規定之醫療機構,經勞委會審查通過具有一般健檢之指定醫療機構並仍在有效期間者(請提出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公司關防)。b.請檢附檢查項目空間配置流程圖、照片及聲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請加註「與實際相符」及加蓋公司關防。c.常設之健康檢查部門,其人力不得外包;請提供專任醫護人員及專任專科醫師之勞保資料或足資證明為廠商專任之醫護人員及專科醫師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請加註「與實際相符」及加蓋公司關防。d.本案由本廠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投標廠商應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乙式乙份及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乙式七份送(寄)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供應組(81263高雄巿小港區大林路3號)。e.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及上述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不符規定者,由本廠保留投標文件、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乙份後,餘退回廠商或通知廠商前來領回。其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及契約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學術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則免附。 3、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5、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134,000元,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80,000元; 依"加值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6、廠商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者,本處通知擇日招開評選委員會議,後續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內容辦理。不合於招標文件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並通知廠商取回投標文件。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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