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01500113 已截止

氨氮線上分析儀3台採購帶安裝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公告日:115/07/17 截止日:115/07/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682,980

押標金
$ 1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3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博儀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3
機關代碼 3.13.31.4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聯絡人 黃博儀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3
傳真號碼 (03)4737085
電子郵件信箱 u66746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31 08:30
開標時間 115/07/31 13:3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備交貨應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設備安裝及功能測試(於機關指定地點)應於機關通知提出開工報告表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5.4月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其他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507,600元;預算金額(未稅)3,507,6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環化組朱金湖 電話:(03)4733777轉27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 11. 投標時文件檢附說明: (1)廠商投標時,應提供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提供本廠採購規範作為規格文件),並將符合本規範第三條(項目一~九)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 (2)如有補充說明之需求,請以加註方式直接於原廠型錄或規格文件上標示。 12.交貨時應檢附之文件、工具: (1)原廠操作說明書及完整中、英文譯本紙本各2份,並附電子檔(英文原版免提供英文譯本)。 (2)原廠出廠證明文件正本或由原廠提供與正本相符之副本(證明產品為交貨前壹年內出廠且符合規範之新品)。 (3)若為進口產品,須檢附進口證明。 (4)維護工具組3套。 *若交貨文件及工具有缺漏或不齊全,視同未交貨完成,照計逾期罰款。 13.本案為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14.本案禁止廠商提供大陸地區之標的。15.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31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博儀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3
機關代碼
3.13.31.4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聯絡人
黃博儀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3
傳真號碼
(03)4737085
電子郵件信箱
u66746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31 08:30
開標時間
115/07/31 13:3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備交貨應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設備安裝及功能測試(於機關指定地點)應於機關通知提出開工報告表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5.4月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其他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507,600元;預算金額(未稅)3,507,6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環化組朱金湖 電話:(03)4733777轉27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 11. 投標時文件檢附說明: (1)廠商投標時,應提供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提供本廠採購規範作為規格文件),並將符合本規範第三條(項目一~九)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 (2)如有補充說明之需求,請以加註方式直接於原廠型錄或規格文件上標示。 12.交貨時應檢附之文件、工具: (1)原廠操作說明書及完整中、英文譯本紙本各2份,並附電子檔(英文原版免提供英文譯本)。 (2)原廠出廠證明文件正本或由原廠提供與正本相符之副本(證明產品為交貨前壹年內出廠且符合規範之新品)。 (3)若為進口產品,須檢附進口證明。 (4)維護工具組3套。 *若交貨文件及工具有缺漏或不齊全,視同未交貨完成,照計逾期罰款。 13.本案為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14.本案禁止廠商提供大陸地區之標的。15.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3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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