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6055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一般健康檢查10人,噪音特殊健康檢查15人,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9,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檢查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健康檢查作業;餘詳勞務採購(健康檢查)工作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療院所執照。
2.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如:高溫作業、噪音、游離輻射作業…等)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3.(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免稅。
2.本案採購金額(免稅)741,000元;預算金額(免稅)702,000元。
3.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4.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5.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6.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工安組 徐美珠 電話:(03)4733777轉2421。
7.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 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8.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9.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10.投標廠商需提出自願額外增加之檢查項目一式2份,供同仁票選(格式自訂),工作契約既定檢查項目請勿放入。
11.勞務採購工作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檢查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健康檢查作業。
(2)廠商應採密封方式處理機關員工之個人檢查報告資料,並於全數檢查
完成之次日起算25個日曆天內,將個人檢查報告及各項報表紙本、
電子檔送交機關指定之管理人(如採郵遞方式以郵戳為憑),預估履約
期限至115年12月11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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