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01500083 招標中 (剩 1 天)

345kV開關場直流系統接地功能增設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公告日:115/06/08 截止日:115/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230,115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佩螢
聯絡電話 (03)4733777#2911
機關代碼 3.13.31.4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聯絡人 何佩螢
聯絡電話 (03)4733777#2911
傳真號碼 (03)4737085
電子郵件信箱 u46055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08:30
開標時間 115/06/25 13:3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廠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餘詳特訂條款第二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三、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 四、投標廠商需檢附: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證明文件。 2.須有加入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在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076,300元;預算金額(未稅))3,076,3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電氣一組 曾憲志 電話:(03)4733777轉2621。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二條: (一) 本契約自大潭發電廠(以下簡稱機關)通知承攬商(以下簡稱廠商)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80%以上,得由機關通知廠商提出竣工報告表辦理竣工。 (二) 本工作需配合機關上、下班時間,若有彈性調整以因應趕工時,廠商應配合出工,若未出工仍照計工期。 (三) 各項工作進行中,若因機關特殊原因,例如無法停電施工、疫情影響或颱風豪大雨等,需暫時停止工作時,依機關之通知停工及復工,停工期間不計工期,且廠商應提出展延申請。如系統僅允許於國定假日期間停電施工,廠商亦須配合。 (四) 345kV開關場直流系統接地功能增設工作,各項工作期限以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下列規定之工期止,其施工時間以機關上下班時間為準,除機關要求外不得逾時工作。 (五) 開工前由機關以書面(附表一)「開工、竣工、查驗單」並另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軟體或傳真等通訊方式通知廠商,廠商應依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規定竣工日內完成各項作業,施作完成需經廠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檢查合格並經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認定該項工作完成,工作期限如下所列。 1.詳細價目表項次1:開關盤安裝及搬運,施工期限40日曆天。 2.詳細價目表項次2~9、12~17:電力電纜拉設相關工作,施工期限43日曆天。(含電纜交貨)。 3.詳細價目表項次10:施工架搭/拆架,施工期限5日曆天。 4.詳細價目表項次11:導通絕緣、相序等電氣測試,施工期限3日曆天。 5.詳細價目表項次18:充電機設定及盤內線路更改,施工期限40日曆天。 6.詳細價目表項次19~20:架設臨時充電機及臨時線路,施工期限40日曆天。 7.詳細價目表項次21:臨時配合工作,施工期限依人時而定。 (六) 上述各項工作若同時通知二項以上,機關得合併開立(附表一)「開工、竣工、查驗單」,施工期限得累計,各項工作按對應分項契約單價及數量相乘加總計算後之金額付款。 1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為3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佩螢
聯絡電話
(03)4733777#2911
機關代碼
3.13.31.4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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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何佩螢
聯絡電話
(03)4733777#2911
傳真號碼
(03)473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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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6055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08:30
開標時間
115/06/25 13:3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廠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餘詳特訂條款第二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三、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 四、投標廠商需檢附: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證明文件。 2.須有加入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在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076,300元;預算金額(未稅))3,076,3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電氣一組 曾憲志 電話:(03)4733777轉2621。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二條: (一) 本契約自大潭發電廠(以下簡稱機關)通知承攬商(以下簡稱廠商)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80%以上,得由機關通知廠商提出竣工報告表辦理竣工。 (二) 本工作需配合機關上、下班時間,若有彈性調整以因應趕工時,廠商應配合出工,若未出工仍照計工期。 (三) 各項工作進行中,若因機關特殊原因,例如無法停電施工、疫情影響或颱風豪大雨等,需暫時停止工作時,依機關之通知停工及復工,停工期間不計工期,且廠商應提出展延申請。如系統僅允許於國定假日期間停電施工,廠商亦須配合。 (四) 345kV開關場直流系統接地功能增設工作,各項工作期限以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下列規定之工期止,其施工時間以機關上下班時間為準,除機關要求外不得逾時工作。 (五) 開工前由機關以書面(附表一)「開工、竣工、查驗單」並另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軟體或傳真等通訊方式通知廠商,廠商應依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規定竣工日內完成各項作業,施作完成需經廠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檢查合格並經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認定該項工作完成,工作期限如下所列。 1.詳細價目表項次1:開關盤安裝及搬運,施工期限40日曆天。 2.詳細價目表項次2~9、12~17:電力電纜拉設相關工作,施工期限43日曆天。(含電纜交貨)。 3.詳細價目表項次10:施工架搭/拆架,施工期限5日曆天。 4.詳細價目表項次11:導通絕緣、相序等電氣測試,施工期限3日曆天。 5.詳細價目表項次18:充電機設定及盤內線路更改,施工期限40日曆天。 6.詳細價目表項次19~20:架設臨時充電機及臨時線路,施工期限40日曆天。 7.詳細價目表項次21:臨時配合工作,施工期限依人時而定。 (六) 上述各項工作若同時通知二項以上,機關得合併開立(附表一)「開工、竣工、查驗單」,施工期限得累計,各項工作按對應分項契約單價及數量相乘加總計算後之金額付款。 1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為3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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