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01400098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電氣設備冷卻用氣冷式箱型冷氣機10組採購帶安裝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將名空調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83,000
原始預算
$ 8,841,000
底價金額
$ 6,78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上華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6
機關代碼 3.13.31.4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聯絡人 葉上華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6
傳真號碼 (03)4737085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5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08:30
開標時間 114/09/30 13:3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10組設備須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含安裝、運轉測試完成),詳本公告附加說明第10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4.7月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具有經濟部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b.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c.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丙等以上會員證書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其他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8,42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8,420,0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吳珉馨 電話:03-473-3777轉23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 履約期限:本案10組設備須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含安裝、運轉測試完成)。所有本廠配合立約商進行製造廠測試之時程亦包括在內,立約商須自行斟酌並調配好其製造、製造廠測試、入廠、安裝、運轉測試等時程 11.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12. 決標後應檢附之文件:(一)乙方需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交付下列證照文件: 1. 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含以上)至少1名 2.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以上)至少1名。 3. 急救人員訓練合格至少1名(可兼任)。 (二) 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台灣電力公司大潭發電廠承攬商工作安全衛生施行細則」附件一所列之項目備妥各項證件及資料送達甲方審查,若不符合時將通知乙方於七日內補件再審。履約期間乙方人員如有異動應向甲方提出異動申請。 (三) 以上文件因攸關於現場施工開工時程,請決標廠商準時交付,若未於規定時間內交付,甲方得視情況不予以開工,若造成後續履約逾期則依逾期罰則照計。 13.建議投標廠商於公告期間至現場實際勘查,投標廠商請詳細估算,並評估所有可能影響履約之因素後再行投標,避免產生決標後無法履約之情事。 14.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15.本次公告更新"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含廠商切結書)"版次,請投標廠商注意使用最新版本。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上華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6
機關代碼
3.13.31.4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聯絡人
葉上華
聯絡電話
(03)4733777#18126
傳真號碼
(03)4737085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5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08:30
開標時間
114/09/30 13:3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10組設備須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含安裝、運轉測試完成),詳本公告附加說明第10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4.7月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具有經濟部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b.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c.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丙等以上會員證書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其他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8,42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8,420,0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吳珉馨 電話:03-473-3777轉23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 履約期限:本案10組設備須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含安裝、運轉測試完成)。所有本廠配合立約商進行製造廠測試之時程亦包括在內,立約商須自行斟酌並調配好其製造、製造廠測試、入廠、安裝、運轉測試等時程 11.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12. 決標後應檢附之文件:(一)乙方需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交付下列證照文件: 1. 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含以上)至少1名 2.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以上)至少1名。 3. 急救人員訓練合格至少1名(可兼任)。 (二) 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台灣電力公司大潭發電廠承攬商工作安全衛生施行細則」附件一所列之項目備妥各項證件及資料送達甲方審查,若不符合時將通知乙方於七日內補件再審。履約期間乙方人員如有異動應向甲方提出異動申請。 (三) 以上文件因攸關於現場施工開工時程,請決標廠商準時交付,若未於規定時間內交付,甲方得視情況不予以開工,若造成後續履約逾期則依逾期罰則照計。 13.建議投標廠商於公告期間至現場實際勘查,投標廠商請詳細估算,並評估所有可能影響履約之因素後再行投標,避免產生決標後無法履約之情事。 14.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15.本次公告更新"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含廠商切結書)"版次,請投標廠商注意使用最新版本。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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