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翁湘婷 |
| 聯絡電話 | (03)4733777#2921 |
| 機關代碼 | 3.13.31.47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
| 聯絡人 | 翁湘婷 |
| 聯絡電話 | (03)4733777#2921 |
| 傳真號碼 | (03)4737085 |
| 電子郵件信箱 | u979450@taipower.com.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4/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4/28 16:00 |
| 開標時間 | 114/04/29 10:00 |
| 開標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3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財物部分(項次10):決標次日起40個日曆天內交貨;勞務部分(項次20~項次40):實際施工時程以本廠通知為準,以開工日期為起始日;詳附加說明第13點。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4.2月版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 |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0,787,40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0,787,405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吳韋翰 電話:03-473-3777轉262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11.本案採限制性招標,指定廠牌CUMMINS、型號。12.本案以公告程序徵求二家以上廠商比價;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改為議價,議價次數為三次。13.履約期限:(1)財物部分(項次10):決標次日起40個日曆天內交貨。(2)勞務部分(項次20~項次40):實際施工時程以本廠通知為準(詳如採購規範 附件一:3、4號機緊急柴油發電機控制系統更新採購帶安裝一批開工、竣工、查驗單), 以開工日期為起始日。A.項次20:本廠指定開工日起每台14個日曆天內完成(每次僅能施工一台)。B.項次30:本廠指定開工日起每台7個日曆天內完成(每次僅能施工一台)。C.項次40:本廠指定開工日起每台10個日曆天內完成。D.上述工項甲方得合併開立「開工、竣工、查驗單」,工期得累計。E.教育訓練:每梯次於本廠通知指定上課日內1個日曆天內完成。14.決標次日起21日曆天內須將EDG控制系統更新之施工計畫書(含圖面)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及原廠技師證照或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送交甲方審閱,甲方審核完成後方可施工。15.廠商於投標前得實地詳細勘查,瞭解施工之難易度,施工期間應依規定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或作其它之要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