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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7945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履約期限
採購規範項次10~80於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項次90~120安裝工期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安裝並提交現場測試報告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4.07月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登記須為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具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且須提出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提出曾完成與本案標的類似之承製、供應或承做證明(如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等)。
其他:其他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308,9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308,9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現場規範說明請洽:莊承憲 電話:03-473-3777轉233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11.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12.廠商投標時,應提供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提供本廠採購規範作為規格文件),並將符合本規範四、項次10~70規範及共同規範((一)(1)、(二)、(三)、(四)(5)、(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三)、(十五)(1)~(10)、(十六))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13.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須交付證件及文件:(1)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以上,至少一張。(2)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至少一張。(3)急救人員證照,至少一張。14.本案禁止廠商提供大陸地區之標的。15.廠商於投標前得實地詳細勘查,瞭解施工之難易度,施工期間應依規定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或做其他之要求。16.本案為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17.本次更新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14.7月版本、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114.7月版本、押標金保證金查證同意書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另增加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114.7月版本(含廠商切結書)及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投標廠商注意使用最新版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