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271@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效期屆滿時,若累積訂購金額未達契約金額,台電公司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或展延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
2.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台電公司得於履約期限通知立約商增加契約金額50%,惟單價不變。
3.詳渦卷式襯墊乙批採購規範說明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6鄰電廠路1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6鄰電廠路1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本案係開口契約採購案採分批交貨詳採購規範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依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之用,特此說明。)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函索,請附72元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855,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570,000元。
3.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規範說明請洽:范雅芳 (03)4733777#2941。
9.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既契約條款、規範說明書。
11.本案係開口契約採購案分批交貨,交貨期為甲方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詳採購規範說明書。
12.本採購案不受理中國大陸製造成品。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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