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1鄰電廠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70184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如實作數量之項目金額經甲方評估後須增加且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將以同意書徵詢廠商同意並依採購法規定簽准後辦理,其增帳金額計以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10% 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9苗栗縣卓蘭鎮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1鄰電廠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苗栗縣卓蘭鎮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1鄰電廠1號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
(3)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須提供承攬工程手冊。
附加說明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13,2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14,52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卓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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