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如能恪守契約條款,工作績效良好,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廠商來函申請且經機關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續約12個月,以1次為限,並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運轉大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台中發電廠 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6.01.01起至116.12.31日止,餘詳工作契約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之勞務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901011保全業。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3.內政部核發之保全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4.押標金繳納憑證。5.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6.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7.投標標價清單(含詳細價目表及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費用量化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年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台幣含稅19,628,133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年預算金額(新台幣含稅49,070,332元),須於投標時提供證明文件(例如:經採購機關(構)核章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供審查。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招標公告系統欄位之金額均含稅.
3.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93,467,299 元;預算金額(未稅) 46,733,650 元
4.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
未稅
者,標單無效.
5.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決標予該廠商(且前述憑據書面明細,內容應符合該次「公開招標公告」或「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之傳輸次數、招標狀態、標案名稱等)。
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8.開標時如需要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等均於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9.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及工程(作)規範書.
10.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2)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d05703@taipower.com.tw.(3)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及傳真(04)2639-0544:EM:d37163@taipower.com.tw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04-26302123轉12621 黃榮熾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地址:434 臺中市龍井區 麗水里龍昌路1號 電話:(04)2630212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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