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8424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10日內, 餘詳工作規範第三條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案標的名稱相關。(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3)餘詳工作範及投標須知附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4.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核發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影本。5.大專院校:主管機關核定之組織規程影本 。6.廢水處理設計公司:營業項目含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之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招標公告系統欄位之金額均含稅.
3.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20 萬元;預算金額(未稅)120 萬元
4.投標廠商標價(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
5.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
未稅
者,標單無效.
6.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8.開標時如需要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等均於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9.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及工程(作)規範書.
10.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2)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d05703@taipower.com.tw.(3)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及傳真(04)2639-0544:EM:d37163@taipower.com.tw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04-26302123轉3321 許朝昇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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