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8357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本廠開標室
投標文字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投標型錄需為正體中文或英文版(為英文版時需加註中文說明)若為其他語言版本須提供經當地公證之中譯本亦可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於甲方上班作息期間,將貨品運交至甲方指定之交貨地點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765,8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765,800元。
3.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6.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8.【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757612
9.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0.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1.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2.投標時廠商須檢附文件:
(一) 投標時廠商須標示消防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經內政部消防署之型式認可號碼。
(二) 投標時廠商需檢附設備規範型錄,型錄需為正體中文或英文版(為英文版時需加註中文說明),若為其他語言版本,須提供經當地公證之中譯本亦可。並於符合規範處用色筆明確標示後與標單同時投寄。
(三) 以下型錄以審查不合格論:
1.投標廠商提出之規範型錄資料,其內容字體需可清楚辨識。
2.投標廠商所附型錄之規範與本請購設備規範不符者,視同規範不合格。
(四) 大陸地區產品及廠商不得參加競標。
1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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