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01400054 已決標公告

稀釋風扇馬達兩台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江岱電機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950
原始預算
$ 333,900
底價金額
$ 292,9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晴慧
聯絡電話 (037)752054#5232
機關代碼 3.13.31.4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機關地址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聯絡人 王晴慧
聯絡電話 (037)752054#5232
傳真號碼 (037)755629
電子郵件信箱 u9669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9 08:30
開標時間 114/08/29 14:00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31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318,000元。 3. 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 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6. 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 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8. 【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9. 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0. 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1. 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2.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等佐證資料,並以螢光筆標示符合規範之章節內容,以供審查,決標後作為履約之依據。 (1) 如規範壹所列各項馬達皆需含原廠零件編號。各項馬達材質/尺寸皆需符合原廠家規範,不得要求變更本廠既有設備及各項配件。同等品受理。本廠無樣品,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本廠提供樣品及圖面,請投標廠商自行向原廠家洽詢。 (2) 投標廠商如以同等品投標時,須檢附同等品相關證明文件及圖面,內容須含各項馬達之詳細規格及尺寸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並於證明文件上標示符合上述規範之項目,相關文件型錄資料需敘明廠牌、功能、標準、特性比較表等相關資料及製造商說明資料,且用螢光筆標示。證明所投標之各項馬達可與本廠現有設備配合安裝使用,供開標時審查,經審查為同等品者,方得使用。如相關規格文件不足或無法證明符合本廠規範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3) 投標之各項馬達額定電流值容許範圍需在原廠產品馬達額定電流值+10%之內。如相關規格文件電流值不符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4) 投標廠商如以原廠產品投標時,需提出原廠設備圖面(影本可),內容須清楚載明規範(如規範壹)、型號(參考附件一馬達名牌照片)及本廠用途(如規範壹中、英文名稱所示),且用螢光筆標示以供比對審查。如相關規格文件不足或無法證明符合本廠規範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5) 投標廠商參與投標時所提出之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需為正體中文或英文版。若廠商提出之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為非正體中文或英文版,則須提供相關文件之中譯版且經當地公證單位認證,否則其他版本本廠不予審查,視同規範不合格。 (6) 投標廠商提出之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其內容字體需可清楚辨識。 (7) 投標廠商投標前務必詳閱招標文件,並可至現場量測本廠既有馬達之尺寸,以了解馬達裝設位置做為投標參考,投標之各項馬達須符合本廠既有馬達基座及安裝空間,並在不修改本廠任何現場設備情況下可直接安裝,如不符合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8) 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電話:037-752054 傳真:037-7553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晴慧
聯絡電話
(037)752054#5232
機關代碼
3.13.31.4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機關地址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聯絡人
王晴慧
聯絡電話
(037)752054#5232
傳真號碼
(037)755629
電子郵件信箱
u9669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9 08:30
開標時間
114/08/29 14:00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31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318,000元。 3. 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 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6. 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 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8. 【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9. 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0. 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1. 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2.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等佐證資料,並以螢光筆標示符合規範之章節內容,以供審查,決標後作為履約之依據。 (1) 如規範壹所列各項馬達皆需含原廠零件編號。各項馬達材質/尺寸皆需符合原廠家規範,不得要求變更本廠既有設備及各項配件。同等品受理。本廠無樣品,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本廠提供樣品及圖面,請投標廠商自行向原廠家洽詢。 (2) 投標廠商如以同等品投標時,須檢附同等品相關證明文件及圖面,內容須含各項馬達之詳細規格及尺寸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並於證明文件上標示符合上述規範之項目,相關文件型錄資料需敘明廠牌、功能、標準、特性比較表等相關資料及製造商說明資料,且用螢光筆標示。證明所投標之各項馬達可與本廠現有設備配合安裝使用,供開標時審查,經審查為同等品者,方得使用。如相關規格文件不足或無法證明符合本廠規範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3) 投標之各項馬達額定電流值容許範圍需在原廠產品馬達額定電流值+10%之內。如相關規格文件電流值不符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4) 投標廠商如以原廠產品投標時,需提出原廠設備圖面(影本可),內容須清楚載明規範(如規範壹)、型號(參考附件一馬達名牌照片)及本廠用途(如規範壹中、英文名稱所示),且用螢光筆標示以供比對審查。如相關規格文件不足或無法證明符合本廠規範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5) 投標廠商參與投標時所提出之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需為正體中文或英文版。若廠商提出之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為非正體中文或英文版,則須提供相關文件之中譯版且經當地公證單位認證,否則其他版本本廠不予審查,視同規範不合格。 (6) 投標廠商提出之規範說明文件、圖面或廠牌相關型錄資料,其內容字體需可清楚辨識。 (7) 投標廠商投標前務必詳閱招標文件,並可至現場量測本廠既有馬達之尺寸,以了解馬達裝設位置做為投標參考,投標之各項馬達須符合本廠既有馬達基座及安裝空間,並在不修改本廠任何現場設備情況下可直接安裝,如不符合則視同規範不合格。 (8) 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電話:037-752054 傳真:037-7553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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