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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2147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出安裝及測試程序書。90日曆天內交貨以及甲方通知指定安裝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詳附加說明第十四項)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內含經濟部登記合格之一般儀器製造業(公司行號營業代碼CE01010)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訪客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者,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5,9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5,900,000元。
3.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請派員參加,如未到場,則放棄減價權利。
5.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8.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9.【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10.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1.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2.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3.(一)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型錄(含廠牌及型號),型錄中敘明該產品之規格及整套機具實體圖面等相關資料,投標時廠商須提供本規範「四、功能及規格」所示之各項規格,且於型錄上用色筆或明顯標示方式標示清楚。
(二)廠商於投標時,須針對檢出裝置須提供下列數據
(1)額定電壓(V)、頻率(Hz)
(2)工作環境溫度(℃)
(3)可檢測最高油溫(℃)
(4)可檢測油中氣體種類及最小解析度(ppm)及精確度(周溫0℃~55℃,油溫0℃~105℃之工作環境下精確度)。
(5)檢測水分精確度及範圍(ppm、%RS)。
(6)通訊介面規格。
(7)資料記錄天數。
(8)警報點輸出容量。
(9)感測器取樣方式。
(三)投標廠商所附型錄之規範與本請購規範不符者均視同不合格,投標廠商不得要求另外提供其他型錄之外的資料補充說明。
(四)廠商投標前得會同本廠電氣組至現場實地勘查,對本廠變壓器油中氣體檢出裝置安裝位置、多方現場資訊進行完整評估與了解後再行投標,所需各項費用廠商須預估於投標金額內,甲方不再額外給付任何之費用。
14.交貨期限:
(一)乙方須於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出安裝及測試程序書供甲方審閱,若未於期限內送甲方審閱,則依據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規定辦理逾期罰款,每逾期1日曆天應按契約金額(不含營業稅)之0.1%計算違約金。
(二)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乙方依契約採購數量之檢出裝置(含安裝之零配組件)運抵本廠指定地點辦理整批交貨點交,完成交貨履約,本案不接受分批交貨。
(三)每一只之現場安裝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指定安裝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除經甲方同意配合機組調度、停機等因素,僅以油中氣體檢出裝置可線上實際監測外,安裝完成狀態皆為指定安裝變壓器復電,及油中氣體檢出裝置可線上實際監測為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地址: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之31號、電話:037-755625、傳真:037-7556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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