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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員工一般健康檢查人數±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通知開工次日起至廠商應完成最後檢查梯次之次日起30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廠商資格:符合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巡迴健檢指定醫療機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82,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31,000元
3.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請派員參加.如未到場,則放棄減價權利。
5.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8.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9.【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 @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10.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1.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2.更正公告:補上傳"通霄發電廠110年度員工健康檢查評分表",並延長等標期,原訂8月18日09:30開標,延至8月27日09:30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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