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6212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本廠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押標金及保證金
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備註
9.
(1)廠商如以本案指定廠牌(MIYAWAKI INC.)之原指定型號(GTH12-25W)投標者,投標時須檢附原廠型錄或詳細構造圖面資料以供開標規格審查。
(2)本案指定廠牌(或同等品)為MIYAWAKI INC.,如原廠確已停產該指定型號,廠商得改以該廠牌改版之新品參與投標,惟須於投標時檢附原廠(或其授權代理商)出具之改版相關技術佐證資料。
(3)廠商如以同等品投標,其管路連接端(NO.23 Coupling)之材質必須為A105,且外觀尺寸(如:ØB、ØC及面間距離L…等)必須與本廠圖面完全相同,以符合既有現場管路焊接安裝與既有空間配置。
(4)為維持既有運轉系統之安全及後續維修保養之相容性,廠商提供之同等品,其內部核心動件與消耗性組件,必須具備與本廠既有GTH12-25W設備進行局部拆件替換與零件互換維修之功能。
(5)同等品之內部組件與本體之材質、設計壓力、設計溫度、排水容量及水壓試驗等性能指標,均須等同或優於本廠圖面之規範與數值。
(6)廠商如以同等品投標,須附上該同等品之材質證明、性能與水壓測試報告,以及詳細之廠商細部構造圖面,隨投標文件遞送以供開標規格審查,未依規定檢附或經審查不符本案規範者,視為規格不合格標。
備註_2
2.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_3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
政府採購法
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451
傳真(02)26062261
備註_4
5.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_5
6.本標單不得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填寫,否則視為無效。
備註_6
7.檢舉本機關之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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