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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得視情形保留於契約有效訂購期間屆滿三個月前,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原契約金額總額40%以內之權利,同時展延契約有效期,最多以一年為限。契約展延時甲方將另通知乙方展延履約保證金效期。當增購餘額不敷甲方利用或展延期限已到時(以先到者為準),甲方可辦理結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之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時須檢附產品原廠英文或正體中文型錄或規範證明文件投標,並以色筆標示與本規範符合之部分,未檢附者為資格不符。(須提供型錄之設備請參照規範書說明)
(二)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
(三) 乙方須具有電子圍籬系統安裝或維修等相關能力,並提送相關之文件:曾承攬公(民)營機關電子圍籬系統維修安裝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ex.結算驗收證明書)。
(四)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合格會員證書。
(五) 需具備以下資安證照至少一項,且於投標時檢附該證照影本。
1.ISO27001
2.ISO27701
3.「(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CCNA)Cisco認證網路工程師」
4.「(Cisco Certified Network Perfessional(CCNP)Cisco認證資深網絡支持工程師」
5.「(Cisco Certified Internetwork Expert(CCIE)Cisco認證互聯網專家」
6.「iPAS資訊安全工程師初級」
7.「iPAS資訊安全工程師中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 乙方須具有電子圍籬系統安裝或維修等相關能力,並提送相關之文件:曾承攬公(民)營機關電子圍籬系統維修安裝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ex.結算驗收證明書)。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四)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合格會員證書。
(五) 需具備以下資安證照至少一項,且於投標時檢附該證照影本。
1.ISO27001
2.ISO27701
3.「(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CCNA)Cisco認證網路工程師」
4.「(Cisco Certified Network Perfessional(CCNP)Cisco認證資深網絡支持工程師」
5.「(Cisco Certified Internetwork Expert(CCIE)Cisco認證互聯網專家」
6.「iPAS資訊安全工程師初級」
7.「iPAS資訊安全工程師中級」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3,24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6,60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押標金及保證金
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備註
4.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_2
2.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_3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
政府採購法
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451
傳真(02)26062261
備註_4
5.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_5
6.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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