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00800028 已決標公告

108年林口發電廠年度工安查核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銓達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4,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575,000
決標折數
85.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青峯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3
機關代碼 3.13.31.4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聯絡人 劉青峯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3
傳真號碼 (02)26062261
電子郵件信箱 U27183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3 08:30
開標時間 108/05/13 14: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廠商。(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 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 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 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 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 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 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523,81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523,81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80元正,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開標地點_2 本廠開標室,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押標金及保證金 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備註 5.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 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_2 2.投標廠商使用副印時應提出申請書,申請使用之副印應與投標文件所蓋印 章相同。
備註_3 3.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_4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
政府採購法 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 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411 傳真(02)26062261
備註_5 6.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_6 7.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 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_7 8.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青峯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3
機關代碼
3.13.31.4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聯絡人
劉青峯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3
傳真號碼
(02)26062261
電子郵件信箱
U27183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3 08:30
開標時間
108/05/13 14: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廠商。(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 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 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 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 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 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 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523,81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523,81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80元正,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開標地點_2
本廠開標室,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押標金及保證金
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備註
5.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 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_2
2.投標廠商使用副印時應提出申請書,申請使用之副印應與投標文件所蓋印 章相同。
備註_3
3.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_4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
政府採購法
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 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411 傳真(02)26062261
備註_5
6.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_6
7.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 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_7
8.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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