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183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工程業。
2. 投標時應檢附下列人員資格証照(具職訓機關、政府機關或由本公司各單位發放之証照),每人至多採計二種證照,証照人員須完成法定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並提供佐證文件,資格不符者視為無效標,須包含以下證照:
(1)三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2)缺氧作業主管。
(3)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4)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619,048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619,048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80元正,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押標金及保證金
: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