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00500025 已決標公告

林口發電廠卸煤碼頭之卸煤機運轉操作、煤輪船艙清理及連續式卸煤機相關設備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津鈺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742,639
原始預算
$ 83,180,847
底價金額
$ 75,600,000
決標折數
90.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鴻鳴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1
機關代碼 3.13.31.4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聯絡人 李鴻鳴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1
傳真號碼 (02)26062261
電子郵件信箱 u65246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為連續性工作,接續本工作之新合約未完成承攬前,乙方須配合延長工作期限至新合約開工之前壹航次止、延長工作期間仍以原契約條款及價格計價,延長部分視為合約之一部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得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並依合約條文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0 16:00
開標時間 105/10/21 10: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訂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 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 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且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其營業項目具有下列之一者: 1.船舶勞務承攬業、2.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3.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4.機械安裝業。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 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 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 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 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9122336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9219854 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一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二採專人領購: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出售單位帳號之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自8時至16時)內向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採郵購圖說:請附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回郵郵票16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供應組總務課辦理(本廠非快捷郵件區域內,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不負責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160元正(應以無記名方式先將圖說費繳存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3204900061號帳戶) 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_2 本廠開標室,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備註 5.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 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 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_2 2.投標廠商使用副印時應提出申請書,申請使用之副印應與投標文件所蓋印 章相同。
備註_3 3.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_4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
政府採購法 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 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34 傳真(02)26062261
備註_5 6.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_6 7.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 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_7 8.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0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鴻鳴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1
機關代碼
3.13.31.4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聯絡人
李鴻鳴
聯絡電話
(02)26062221#3411
傳真號碼
(02)26062261
電子郵件信箱
u65246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為連續性工作,接續本工作之新合約未完成承攬前,乙方須配合延長工作期限至新合約開工之前壹航次止、延長工作期間仍以原契約條款及價格計價,延長部分視為合約之一部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得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並依合約條文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0 16:00
開標時間
105/10/21 10: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訂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 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 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且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其營業項目具有下列之一者: 1.船舶勞務承攬業、2.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3.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4.機械安裝業。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 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 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 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 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9122336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9219854 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一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二採專人領購: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出售單位帳號之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自8時至16時)內向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採郵購圖說:請附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回郵郵票16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供應組總務課辦理(本廠非快捷郵件區域內,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不負責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160元正(應以無記名方式先將圖說費繳存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3204900061號帳戶) 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_2
本廠開標室,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備註
5.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 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 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_2
2.投標廠商使用副印時應提出申請書,申請使用之副印應與投標文件所蓋印 章相同。
備註_3
3.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_4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
政府採購法
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 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34 傳真(02)26062261
備註_5
6.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_6
7.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 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_7
8.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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