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150004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協和發電廠油酸價計1台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盛科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4,000
原始預算
$ 651,000
底價金額
$ 43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喻雯(採購)/范雅茹(請購)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24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莊喻雯(採購)/范雅茹(請購)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24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32958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0 16:00
開標時間 115/05/21 09: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601500041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運至協和發電廠環化組指定地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站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31,000元,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之說明) 4、本案預算金額:620,000元(不含營業稅);651,000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620,000元(不含營業稅);651,000元(含營業稅)。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8、請投標廠商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應檢附置於標封內,且須為當次領標憑據,不得沿用;如未檢附當次領標憑據,將視為不合格廠商)。 9、被授權⼈員參加開標,請隨⾝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影本,供本廠⾨禁及開標核對。 10、若截、開標⽇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0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喻雯(採購)/范雅茹(請購)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24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莊喻雯(採購)/范雅茹(請購)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24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32958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0 16:00
開標時間
115/05/21 09: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601500041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運至協和發電廠環化組指定地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站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31,000元,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之說明) 4、本案預算金額:620,000元(不含營業稅);651,000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620,000元(不含營業稅);651,000元(含營業稅)。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8、請投標廠商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應檢附置於標封內,且須為當次領標憑據,不得沿用;如未檢附當次領標憑據,將視為不合格廠商)。 9、被授權⼈員參加開標,請隨⾝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影本,供本廠⾨禁及開標核對。 10、若截、開標⽇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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