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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並確保機關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查驗及驗收,並確保機關權益。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開工至117年4月31日止竣工。預定開工日:115年 4月1日起開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於開標階段審核,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下列政府核准登記合格營業項目之一者,電器承裝業與電信工程業持有甲專、甲級、乙級或丙級任一者皆可參與投標):
(一) E601010電器承裝業,並有加入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二) E701010電信工程業,並有加入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三)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二、廠商須具備對於機關CCTV系統相關檢修或安裝能力證明,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包含: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證明、竣工文件擇一。
三、廠商需對於機關廠區門禁監視系統之監視設備及通訊傳輸有充分的維修能力,投標時須檢附:
(一)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技術士證照。
(二) 網路架設丙級技術士。
(三) 資通安全專業證照,依據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網站公告最新「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技術類防禦型資通安全證照。例如:EC-Council Certified Network Defender(CND)、HTB Certified Defensive Security Analyst(HTB CDSA)、CompTIA Security+、CompTIA Cyberse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須具備對於機關CCTV系統相關檢修或安裝能力證明,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包含: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證明、竣工文件擇一。
二、廠商需對於機關廠區門禁監視系統之監視設備及通訊傳輸有充分的維修能力,投標時須檢附:
(一)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技術士證照。
(二) 網路架設丙級技術士。
(三) 資通安全專業證照,依據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網站公告最新「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技術類防禦型資通安全證照。例如:EC-Council Certified N
附加說明
一、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0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8,000,000元整。
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
三、押標金:新台幣42,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未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排除投標須知十四、(一)10.後半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八、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廠商參與減價、比減價時,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
九、請填妥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之廠商資格依投標須知規定及招標公告所增訂之證件欄位。(將檢附之資料內容逐項填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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