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5817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洽訂約廠商以原契約價格及契約條件展延5年後續擴充之權利,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加計後續擴充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5,040,000萬元(含稅)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協和發電廠 馬祖珠山分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協和發電廠 馬祖珠山分廠)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所有權人身分證件影本、建物相關證件、土地相關證件、其他相關證件、 出租房舍彙總表、出租同意及切結書、委託代理文件【餘詳基本需求及勘查作業說明書說明五。】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站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2、本案預算金額:2,400,000元(不含營業稅);2,520,000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4,800,000元(不含營業稅);5,040,000元(含營業稅)。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4、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5、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所有權人身分證件影本、建物相關證件、土地相關證件、其他相關證件、 出租房舍彙總表、出租同意及切結書、委託代理文件【餘詳基本需求及勘查作業說明書說明五。】
6、請投標廠商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
7、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請隨身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供本廠門禁及開標核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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