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1000099 已決標公告

110年馬祖珠山分廠廢潤滑油處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志剛環保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61,800
原始預算
$ 3,528,000
底價金額
$ 3,210,000
決標折數
95.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凱
聯絡電話 (02)24248111#686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
聯絡人 陳柏凱
聯絡電話 (02)24248111#686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8461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0/10/13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0/10/13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0/10/13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4248111#686))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開工通知日起10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自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格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未稅$3,36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 $3,360,000元),採總價決標,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投標標價清單 請以未稅價格填寫。 二、押標金:新台幣170,000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 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 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三、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 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 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 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 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 轉 686)提出異議。(2)招標機 關廉政電話:(0836)25718、電子信箱u436826@taipower.com.tw 四、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本案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即第二次招標有一家以上廠商投標,擬逕行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0/10/13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凱
聯絡電話
(02)24248111#686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
聯絡人
陳柏凱
聯絡電話
(02)24248111#686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8461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0/10/13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0/10/13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0/10/13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4248111#686))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開工通知日起10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自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格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未稅$3,36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 $3,360,000元),採總價決標,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投標標價清單 請以未稅價格填寫。 二、押標金:新台幣170,000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 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 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三、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 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 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 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 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 轉 686)提出異議。(2)招標機 關廉政電話:(0836)25718、電子信箱u436826@taipower.com.tw 四、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本案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即第二次招標有一家以上廠商投標,擬逕行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0/10/13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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