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0800121 已決標公告

109年協三機水處理設備大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治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0,000
原始預算
$ 1,837,500
底價金額
$ 1,723,267
決標折數
98.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宗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45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林宗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45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3109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80元。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2 09:00
開標時間 109/01/02 10:0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開工日起65日曆天,詳特定條款二、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工程業,詳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一)以上金額均含稅。(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75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750,000元整。(三)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工程業,詳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80元。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二)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收據正本〔並貼足180元郵票,郵資不足恕不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謝淑卿小姐) 六、押標金:新臺幣9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二)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隆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2)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02-24266351、電子郵箱d36063@taipower.com.tw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八、開標時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意放棄減價權利。 九、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本案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即第二次招標有一家以上廠商投標,擬逕行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宗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45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林宗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45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3109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80元。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2 09:00
開標時間
109/01/02 10:0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開工日起65日曆天,詳特定條款二、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工程業,詳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一)以上金額均含稅。(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75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750,000元整。(三)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工程業,詳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80元。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二)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收據正本〔並貼足180元郵票,郵資不足恕不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謝淑卿小姐) 六、押標金:新臺幣9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二)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隆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2)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02-24266351、電子郵箱d36063@taipower.com.tw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八、開標時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意放棄減價權利。 九、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本案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即第二次招標有一家以上廠商投標,擬逕行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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