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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50,000元整,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之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後60日曆天內交貨【餘詳採購規範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1、政府登紀合格之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持有在五年有效期限內之
「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2、加入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並持有公會會員證【詳採購規範說明3】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方式及地點:
(1)時間: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108 年 07月 09 日 16:00 止(上班時間內)。
(2)地點: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3)方式:親領或函索(需附回郵大信封,貼 99 元郵票,註明案號,寄協和電廠供應組謝淑卿 小姐,未附者概不受理。)※本案允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台幣50,000元整,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之說明)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060,000元;(含營業稅):1,113,000元
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060,000元;(含營業稅):1,113,000元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
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
第12之說明。
8、1 更正採購規範說明:新增3廠商資格4證照條款;5規範說明及數量:5.1含舊機組拆除(舊壓縮機須拆下備用),5.2之20RT為背吸風管式箱型冷氣機(舊壓縮機須拆下備用);增訂12.12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工作期間,每日須至少指派2人以上工作,其中至少1人須持有冷凍空調裝修丙級技術士證照,並在甲方主辦部門簽到,否則不得進行工作,且工期照計;若因而逾期,概依本特訂條款罰則處理;增訂15本規範說明書所標〝以上〞、〝以內〞等俱合本數計算【詳招標文件:5.採購規範說明(新)】。
8、2其他更正資料:(1)中文公開招標公告資料(更正公告)、(2)招標及投標基本
資料表、(4)投標附加條款、(5)冷氣空調設備一批【採購規範說明】、(13)其他招標相關表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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