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0800026 已決標公告

協三、四機管線佈設所需電纜採購【餘詳採購規範說明】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488,597
原始預算
$ 47,407,500
底價金額
$ 42,557,306
決標折數
73.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3 - 絕緣電線, 電纜及光纖電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淑慧/梁嘉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5/361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陳淑慧/梁嘉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5/361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85644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0.電力排除項目HS 8544(非電信電纜部分之電線電纜)。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0.電力排除項目HS 8544(非電信電纜部分之電線電纜)。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06 16:00
開標時間 108/05/07 09: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2,250,000元整,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之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9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方式及地點: (1)時間: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108 年 05月 06 日 16:00 止(上班時間內)。 (2)地點: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3)方式:親領或函索(需附回郵大信封,貼 99 元郵票,註明案號,寄協和電廠供應組謝淑卿 小姐,未附者概不受理。)※本案允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台幣2,250,000元整,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 加條款」第9之說明)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45,150,000元;(含營業稅):47,407,500元 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45,150,000元;(含營業稅):47,407,500元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 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 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 第12之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6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淑慧/梁嘉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5/361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陳淑慧/梁嘉波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5/361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85644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0.電力排除項目HS 8544(非電信電纜部分之電線電纜)。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0.電力排除項目HS 8544(非電信電纜部分之電線電纜)。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06 16:00
開標時間
108/05/07 09: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2,250,000元整,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之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9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方式及地點: (1)時間: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108 年 05月 06 日 16:00 止(上班時間內)。 (2)地點: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3)方式:親領或函索(需附回郵大信封,貼 99 元郵票,註明案號,寄協和電廠供應組謝淑卿 小姐,未附者概不受理。)※本案允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台幣2,250,000元整,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 加條款」第9之說明)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45,150,000元;(含營業稅):47,407,500元 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45,150,000元;(含營業稅):47,407,500元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 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 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 第12之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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