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0700164 已決標公告

發電機及氫氣系統維護用料一批【餘詳採購規範說明】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惟凱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8,612
原始預算
$ 525,000
底價金額
$ 458,61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心潔/黃俊嘉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62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黃心潔/黃俊嘉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62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7428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9 16:00
開標時間 108/01/10 09:30
開標地點 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25,000元,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11之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3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參照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106.1.5版自訂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方式及地點: (1)時間: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108年 01月 09日 16:00止(上班時間內)。 (2)地點: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3)方式:親領或函索(需附回郵大信封,貼 99 元郵票,註明案號,寄協和電廠供應組謝淑卿小姐,未附者概不受理。)※本案允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25,000元,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11之說明) 4、本案預算金額:500,000元(不含營業稅);525,000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500,000元(不含營業稅);525,000元(含營業稅)。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8、本案107年12月19日簽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地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電話:02-24248111#566、傳真:02-2426045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9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心潔/黃俊嘉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62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黃心潔/黃俊嘉
聯絡電話
(02)24248111#566/362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7428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9 16:00
開標時間
108/01/10 09:30
開標地點
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25,000元,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11之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3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參照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106.1.5版自訂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方式及地點: (1)時間: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108年 01月 09日 16:00止(上班時間內)。 (2)地點: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3)方式:親領或函索(需附回郵大信封,貼 99 元郵票,註明案號,寄協和電廠供應組謝淑卿小姐,未附者概不受理。)※本案允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25,000元,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11之說明) 4、本案預算金額:500,000元(不含營業稅);525,000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500,000元(不含營業稅);525,000元(含營業稅)。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7、廠商資格條件摘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8、本案107年12月19日簽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地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電話:02-24248111#566、傳真:02-2426045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9 16: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