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0600145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EP支撐礙子維護檢修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隆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37,600
原始預算
$ 1,260,000
底價金額
$ 1,055,678
決標折數
88.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炳楠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4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張炳楠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4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需現場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4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4 10:0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工預計107.1.1。餘詳特定條款壹、特別說明ㄧ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整 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工程業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需現場說明) 2.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憑證正本﹝並貼足180元郵票,郵資 不足恕不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課:謝淑卿) 六、押標金:新台幣6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 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七、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 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 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 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一) 檢舉專線:0800-286-586 (二)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三)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四)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五)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炳楠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4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張炳楠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4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需現場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4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4 10:0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工預計107.1.1。餘詳特定條款壹、特別說明ㄧ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整 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工程業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需現場說明) 2.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憑證正本﹝並貼足180元郵票,郵資 不足恕不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課:謝淑卿) 六、押標金:新台幣6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 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七、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 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 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 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一) 檢舉專線:0800-286-586 (二)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三)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四)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五)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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