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575771@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履約期限
分兩階段,每階段工作須於本廠書面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企業、實業、承裝業、營造業或鐵工廠。
2.除本案其他相關指定文件外,投標廠商須另提供維護能力證明;維護能力證明為截止投標日前曾維修或維護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學術機構之造水離子交換樹脂中混合離子分層與分別還原之經驗者,並須提供有相關證明文件與詳細維護內容。未附或提供之證明不符合要求者,均視為標單無效
3.廠商因投標而直接或間接發生之費用,包括全部文件、押標金及其他任何費用,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含稅:廠商標價大於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工作地點::協和發電廠。
二、廠商資格: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企業、實業、承裝業、營造業或鐵工廠。
2.除本案其他相關指定文件外,投標廠商須另提供維護能力證明;維護能力證明為截止投標日前曾維修或維護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學術機構之造水離子交換樹脂中混合離子分層與分別還原之經驗者,並須提供有相關證明文件與詳細維護內容。未附或提供之證明不符合要求者,均視為標單無效
3.廠商因投標而直接或間接發生之費用,包括全部文件、押標金及其他任何費用,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2.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收據正本並貼足180元郵票,郵資不足恕不
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謝淑卿小姐)
六、押標金:新台幣【5萬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
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七、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
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及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 轉 563)提出異議。(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02-24266351、電子郵箱d36063專@taipower.com.tw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 號。
八 、以上金額均含稅,未含稅採購金額1,050,000。
預算金額1,050,00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