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0500147 已決標公告

#1~4機煙囪高亮度A型航空障礙燈檢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惟凱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210,534
原始預算
$ 15,750,000
底價金額
$ 13,210,53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順興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6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葉順興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6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85644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需現場說明)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30 16:00
開標時間 105/12/01 09: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80,000元整繳交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工日起255日曆天內竣工(詳訂條款二、施工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資格。(餘詳特訂條款七、投標內容所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預算含稅,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 二、廠商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資格。(餘詳特訂 條款七、投標內容所述)。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需現場說明)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2.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憑證正本﹝並貼足107元郵票,郵資不足恕不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課:謝淑卿) 六、押標金:新台幣78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七、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 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及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 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 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一) 檢舉專線:0800-286-586 (二)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三)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四)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五)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30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順興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6
機關代碼
3.13.31.4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葉順興
聯絡電話
(02)24248111#366
傳真號碼
(02)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85644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需現場說明)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30 16:00
開標時間
105/12/01 09: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80,000元整繳交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工日起255日曆天內竣工(詳訂條款二、施工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資格。(餘詳特訂條款七、投標內容所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預算含稅,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 二、廠商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資格。(餘詳特訂 條款七、投標內容所述)。 三、圖 說 費:新台幣260元。 (需現場說明) 四、帳號: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60490006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五、圖說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憑收據正本至基隆市文化路80號領取。 2.郵購圖說者:請附書妥地址、註明標案編號之大信封及憑證正本﹝並貼足107元郵票,郵資不足恕不受理,寄: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課:謝淑卿) 六、押標金:新台幣78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七、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 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及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 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 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一) 檢舉專線:0800-286-586 (二)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三)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四)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五)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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