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3324@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不少於一定金額 1,500,000元,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11之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後40日曆天內交貨【餘詳採購規範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12之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方式及地點:
(1)時間: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105 年 10 月 27日 16:00 止(上班時間內)。
(2)地點:基隆市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供應組收發室。
(3)方式:親領或函索(需附回郵大信封,貼 52 元郵票,註明案號,寄協和電廠供應組謝淑卿小姐,未附者概不受理。) ※本案允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押標金:不少於一定金額 1,500,000元,否則標單無效。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餘詳本廠「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9、11之說明)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30,000,000元;
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30,000,000元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本廠收發室(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
6、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3之說明辦理)。
7、本次更正招標文件:採購規範說明書之伍、罰則:
一、品質罰則:
1.本案新極板、極線、極板敲擊器搖臂總成、極線框、極線主懸吊系統、極板懸吊樑與極板敲擊連桿製作之成品,因下列原因逾期交貨,除依財物採購契約條款9.1計算逾期金額外,若超過甲方大修開始時限,導致本工作無法檢修時,甲方得不通知開工並解約。
(1)無法於期限內交貨。
(2)因驗收不合格,且無法在交貨期限內(40日曆天)內修改完成並交貨,甲方驗收期間不計交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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