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5073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57,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一次交貨完成(功能測試及教育訓練工期另計)。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曾完成與鏟裝機類似之供應並驗收合格,並附上佐證文件,如:財物結算驗收證明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6採購盧小姐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73鄧柏承先生
其他一
:
*投標須知及廠商資規格:
1.原產地各國皆可,中國大陸地區除外,且不得為中國大陸品牌。
2.投標時檢附原廠正本型錄(或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之章),並就本案採購規範二、(二)~(四)項於型錄上劃線逐條編號標示以供審標,未檢附型錄則視同規格不符。
3.曾完成與鏟裝機類似之供應並驗收合格,並附上佐證文件,如:財物結算驗收證明書。
4.採購規範中未載明公差及規範者應依CNS國家標準製作,如無CNS標準者則以規定之尺寸±3%為限,如單位與本規範所訂者不同時(公英制等),投標廠商應提供換算說明資料。
*交貨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一次交貨完成(功能測試及教育訓練工期另計)。
其他二
: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1,9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1,9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鏟裝機一輛採購規範
辦理。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4.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5.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8.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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