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0851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本契約履約期限達契約有效期間時,若契約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未達到契約金額(未稅)時,而本公司新年度契約尚未完成時,本公司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或經得標商同意展延契約訂購效期,直到本公司新年度契約完成,惟最長以6個月為限,但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仍不得超過契約金額(未稅) ,詳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南區)採購規範(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650,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本公司通知日起一年止或契約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達契約金額(未稅)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詳採購規範十)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6採購劉小姐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2272龔先生
其他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1)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13,0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13,0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押標金新臺幣650,000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投標、決標方式:
(1)本案採總價決標,得標商應依下列需求單位所在地交貨:
南區:嘉義縣以南 (興達發電廠、南部發電廠、大林發電廠、第三核能發電廠等)。
(2)投標廠商之總公司或分公司僅能就本案投一標(綜合封),否則其所投之標不予接受。
3.履約期限:
(1)本契約之有效期間,自決標後本公司通知日起一年止或契約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達契約金額(未稅)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本公司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本公司得隨時辦理結案。
(2)當本契約履約期限達契約有效期間時,若契約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未達到契約金額(未稅)時,而本公司新年度契約尚未完成時,本公司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或經得標商同意展延契約訂購效期,直到本公司新年度契約完成,惟最長以6個月為限,但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仍不得超過契約金額(未稅)。
4.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南區)採購規範
辦理。
5.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6.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7.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8.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9.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10.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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