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3829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 6號興達電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36,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一、交貨期限:於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一次交貨完成。 二、交貨完成後現場安裝及功能測試施工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現場安裝及功能測試並辦理竣工。餘詳採購規範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李小姐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312林季宏先生
*審標說明:
針對本規範貳、一、表一之項次1、2:投標廠商投標時以規範敘述之廠牌型號參標,須檢附型錄以供審查及交貨時驗收依據。若投標廠商以同等品參與投標者,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並敘明同等品廠牌、功能、效益、標準、尺寸或特性相關資料並建請以螢光筆劃記標示型號及製造廠說明資料,設計檢驗標準、材質,證明符合本廠需求,以供審查。投標廠商若未提供上述資料供審,以規格不符論處。
*履約期限:(以下興達發電廠簡稱機關,得標廠商簡稱廠商)
一、交貨期限:於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一次交貨完成。
二、安裝及功能測試期限:交貨完成後現場安裝及功能測試施工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現場安裝及功能測試並辦理竣工(廠商應依機關書面通知規定日期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表,安裝及功能測試完成後廠商應即提出竣工報告表),否則依逾期罰款論計。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1,2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1,2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114年興達發電廠汽力機組電動操作機乙批採購及安裝 採購規範
辦理。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4.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5.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8.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