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11300183 已決標公告

90複循環ST消防系統汰舊換新採購含安裝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鑨德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705,000
原始預算
$ 17,850,000
底價金額
$ 13,650,000
決標折數
93.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4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水縣
聯絡電話 (07)6912811#3352
機關代碼 3.13.31.4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聯絡人 施水縣
聯絡電話 (07)6912811#3352
傳真號碼 (07)6913849
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8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款增購,本案採實作實算方式計價,本案加計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新台幣17,850,000元(含稅)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6 16:00
開標時間 113/11/07 13:30
開標地點 台電興達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00,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其他詳採購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需符下列各項並於投標時檢附文件供審)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投標時並附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本期或前一期)。 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1.廠商須是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之公司行號。 2.消防設備(士)證書,達回訓年限須附回訓證明,提出此人員正式任職之證明文件(例:勞保證明)。 3.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以上) 4.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書。 5.廠商履約能力證明審查(有承攬並完成類似本廠R型火警系統更新工程之完工證明文件)。 6.原廠教育訓練證明書。(撰寫火警程式及圖控者需有此證明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703林峰名先生 2.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1.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提供設備型錄(詳細價目表項次10),內容須列出如採購規範四「表1火警消防系統採購項目及規範內容說明」共9個品項之產品規格,並以螢光筆標示符合本案規範的部分,若為同等品需檢附其他文件,以供審查,證明所有規格均符合本規範。 2.本案搭架費用甚高,所有高度兩公尺以上施工皆須搭架,請廠商到場會勘謹慎評估,請勿隨意投標,所有沒評估到的費用,廠商須自行吸收。 3.本工作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款增購,本案採實作實算方式計價,本案加計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新台幣17,850,000元(含稅)為限。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17,0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17,0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90複循環ST消防系統汰舊換新採購含安裝採購規範 辦理。 1.廠商投標時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次公告版)、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6.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7.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水縣
聯絡電話
(07)6912811#3352
機關代碼
3.13.31.4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聯絡人
施水縣
聯絡電話
(07)6912811#3352
傳真號碼
(07)6913849
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8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款增購,本案採實作實算方式計價,本案加計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新台幣17,850,000元(含稅)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6 16:00
開標時間
113/11/07 13:30
開標地點
台電興達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00,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其他詳採購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需符下列各項並於投標時檢附文件供審)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投標時並附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本期或前一期)。 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1.廠商須是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之公司行號。 2.消防設備(士)證書,達回訓年限須附回訓證明,提出此人員正式任職之證明文件(例:勞保證明)。 3.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以上) 4.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書。 5.廠商履約能力證明審查(有承攬並完成類似本廠R型火警系統更新工程之完工證明文件)。 6.原廠教育訓練證明書。(撰寫火警程式及圖控者需有此證明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703林峰名先生 2.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1.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提供設備型錄(詳細價目表項次10),內容須列出如採購規範四「表1火警消防系統採購項目及規範內容說明」共9個品項之產品規格,並以螢光筆標示符合本案規範的部分,若為同等品需檢附其他文件,以供審查,證明所有規格均符合本規範。 2.本案搭架費用甚高,所有高度兩公尺以上施工皆須搭架,請廠商到場會勘謹慎評估,請勿隨意投標,所有沒評估到的費用,廠商須自行吸收。 3.本工作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款增購,本案採實作實算方式計價,本案加計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新台幣17,850,000元(含稅)為限。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17,0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17,0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90複循環ST消防系統汰舊換新採購含安裝採購規範
辦理。 1.廠商投標時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次公告版)、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6.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7.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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