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3829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財物規範及設計安裝,廠商應依照設計圖說及採購規範規定內容完成本工作,本採購如有實作實算項目者按實作數量計算,本案加計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21,000,000元(含稅)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50萬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後,於本廠通知交貨次日起,依採購規範(壹)、五、(二)所訂交貨期限內完成交貨須為新品,單位數量依交貨通知單內容,實作實算,其餘詳採購規範(壹)、五。各項設備安裝期限詳採購規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投標時並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投標廠商資格: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廠商。
3.投標廠商須檢附類似具有完成天然氣熱交換器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財物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可供證明交貨並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6採購蘇小姐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691王華榮先生
*投標廠商資格、財物規範及開標:
(一)投標廠商資格: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廠商。
(二)投標時廠商需檢附文件:
1.本案投標廠商需充分了解設備區現場配置與相關運轉數據以利工作準備及規劃,不得於訂約後,以本廠提供之數據規格有誤或現場施工困難為由拒絕施作。
2.廠商於投標時需提供「天然氣殼管式熱交換器」文件供審查,包括以下資料:
(1)殼管式熱交換器計算書、內部管路尺寸及外觀尺寸圖面。
(2)殼管式熱交換器之熱交換量。
(3)殼管式熱交換器水側(熱端)壓降與天然氣側(冷端)壓降。
(4)內部流體洩漏偵測及防止內部管側流體洩漏至外部殼側設計示意圖說。
3.投標廠商須檢附類似具有完成天然氣熱交換器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財物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可供證明交貨並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
4.本案財物不允許政府採購協定(GPA)非協約或非協定國家之廠商及其產品參與投標。
*交貨期限:
(一)本案殼管式熱交換器、安全閥採分批通知、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及分批付款方式辦理。
(二)決標後,於本廠通知交貨次日起,依下表交貨期限內完成交貨須為新品,單位數量依交貨通知單內容,實作實算:
詳細價目表編號 項目 日曆天(分批通知不計數量)
10 (BP813500039) 殼管式熱交換器 180日
20 (CR405001840) 安全閥 120日
30 (CR407000086) 安全閥 120日
其餘規定詳採購規範(壹)、五。
*各項設備安裝期限請詳採購規範(壹)、六。
*本財物規範及設計安裝,廠商應依照設計圖說及採購規範規定內容完成本工作,本採購如有實作實算項目者按實作數量計算,本案加計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採購金額:21,000,000元(含稅)為限。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20,0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20,0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氣渦輪機天然氣熱交換器及配件採購(含安裝) 採購規範
辦理。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4.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5.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8.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