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40,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設備完成交貨(安裝詳採購規範、四)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需符下列各項)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投標時並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政府核准登記合格營業項目證明文件影本之一,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廠商:(其中電器承裝業與電信工程業持有甲專、甲級、乙級或丙級任一者皆可參與投標):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並有加入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2)E701010電信工程業,並有加入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3)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4)E601020電器安裝業。
3.資通安全專業認證 (須符合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最新認可之發證機構,如經濟部、Cisco與GIAC等)。
4.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及「急救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703蘇怡靜小姐
1.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提供設備型錄,內容須列出如二、採購項目及規範,共6個品項之產品規格,並以螢光筆標示符合本案規範的部分,以供審查,證明所有規格均符合或優於本規範。
2.本案決標金額包含財物(詳見二、採購項目及規範)、施工安裝、工作安全衛生管理費、功能測試、保險與保固維護期間相關費用等一切費用。廠商須負責備妥一切為達成本案需求功能之設備組件,如有其他衍生費用,廠商須自行吸收。
3.本採購案不允許中國大陸產品參與投標。。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1,3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1,3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興達電廠鳳山備勤房屋區增設監視設備採購含安裝採購規範
辦理。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4.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5.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8.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