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3829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42,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一次全數交貨至本廠。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_2
1.政府登記合格廠商、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
電話:07-6912811#3352 李小姐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702王建銘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1,05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1,05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投標須知:
(1).廠商投標時請檢附相關型錄以供審查,若投標廠商以同等品參與投標者,應於投標文件標示出同等品廠牌、功能、效益、標準、尺寸、型號及製造廠說明資料、設計檢驗標準、材質等,證明符合本廠需求。未檢附相關型錄則視同資格不符。
5.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儀控管接元件一批採購規範
辦理。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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