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58419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0萬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本公司通知日起1年止(詳採購規範十二、)。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之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附加說明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12億164萬485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12億164萬485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綜合封外應標示廠商名稱、連絡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連絡電話)、採購案號及標的名稱。
3.本案僅限電子領標(請附電子領標憑證)。
4.投標廠商投標時須以111年4月1日台肥公司液氨牌價(43.5元/公斤(未稅))作為計價標準再加上管銷運輸費(未稅)為報價。
5.本採購案每批次交貨採台肥公司每公斤液氨牌價浮動價格加上每公斤固定管銷運輸費為該批次單價之計價。
6.契約有效期間:
(1)本契約之有效期間,自決標後本公司通知日起1年止或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達本契約金額(未稅),雖契約期限尚未屆滿,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
(2)本案為開放(口)契約,招標文件或契約之數量均為預估,台電公司各單位依實際需求另以交貨通知單訂購。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數量不足或超過預估量,本公司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得標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3)在本案契約訂購有效期屆滿前或因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利用而提早結案前之交貨通知單均屬有效,得標商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台電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契約相關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不允許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及其產品(含中國大陸廠商及其產品)參與投標。
8.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72李淑君小姐
9.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興達發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