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172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免費。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96,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1~9項材料全數交與甲方,詳規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廠商、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投標廠商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
二.投標時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供審查,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得標廠商須檢送下列證照正本供甲方審查,若未於規定期限內交付審查或影本與正本審查結果不合格者,甲方得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1).甲種電匠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合格證書影本。
(2).政府機關或政府機關委託之財團法人核發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或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證件影本。
(3).檢附上述證照人員(1~2項人員資格可為同一員)勞保投保三個月以上資料之影本,證明上述人員為該公司員工。
(4).經主管機關登記審查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有效登記執照證明影本。
(5).加入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電話:07-6912811#3352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312鄭慶龍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3,2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3,2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案禁止大陸產品參與投標。
5.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興達發電廠低壓變壓器配件一批採購帶安裝規範
辦理。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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