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24,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廠商、投標時並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2.郵購領取。郵購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售價:免費。索取者請附回郵信封54元(並於外信封上書明"索取招標及投標資料")。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795吳權峯先生
其他一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8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8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4.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其他二
1.投標需檢附審查文件:
(1).採購材料(規範貳一~八)之產品型錄,型錄須清楚標明型號並以色筆輔助標示以供審查。
(2).採購材料(規範貳五~六)需提供政府機關或其授權單位核可之防爆設備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影本,且等級符合規範(含)以上,須清楚標明型號並以色筆輔助標示以供審查。
(3).採購材料(規範貳五~六)需提供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進行登錄之證明影本,須清楚標明型號並以色筆輔助標示以供審查。
(4).平板燈(規範貳一)需提供符合108年6月27日公告修正之「發光二極體平板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修正規定」之節能標章證書影本以供審查。
(5).所有燈具皆需提供達到型錄光效之測試報告影本以供審查,光效測試報告須為TAF認證之實驗室出具。如有光效測試報告為經TAF認證實驗室校正光偵測器(信賴水準達95%(含)以上)之實驗室測試者,則須出具經TAF認證實驗室之校正報告以及光效測試報告。
(6).提供防爆設備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及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進行登錄之證明通知書其有效日期應超過交貨日。。
2.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貨品一次交齊。
3.本採購案不受理中國大陸成品參標。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照明燈具及相關材料採購乙批採購規範
辦理。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8.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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