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58419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免費。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000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課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本公司通知日起壹年止(詳採購規範十二、)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之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廠商,並附具投標廠商聲明書、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自備四部(含)以上裝運液氨高壓氣體容器槽車之證明文件,其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
地址: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採購課。電話:07-6912811#3356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72李淑君小姐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7億9395萬699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7億9395萬699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投標廠商投標時須以110年7月2日台肥公司液氨牌價(31.4元/公斤(未稅))作為計價標準,再加上管銷運輸費(未稅)為報價。
5.本採購案每批次交貨採台肥公司每公斤液氨牌價浮動價格加上每公斤固定管銷運輸費為該批次單價之計價。
6.契約有效期間:
(1)本契約之有效期間,自決標後本公司通知日起壹年止(預定111年 01月0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達本契約金額(未稅),雖契約期限尚未屆滿,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
(2)本案為開放(口)契約,招標文件或契約之數量均為預估,台電公司各單位依實際需求另以交貨通知單訂購。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數量不足或超過預估量,本公司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得標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3)在本案契約訂購有效期屆滿前或因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利用而提早結案前之交貨通知單均屬有效,得標商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台電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契約相關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不允許大陸產品液氨參標。
8.詳細規範請詳「跨單位集中採購液氨壹批採購規範」。
9.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興達發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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