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本廠經廠商同意得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惟契約金額(未稅)增加以20%為限。
2.契約訂購效期屆滿前,若累積訂購金額(未稅)未達契約金額(未稅),或累積訂購金額(未稅)已達契約金額(未稅)但未逾增購金額時(未達契約金額(未稅)之120%),本廠得視需求辦理結案或經廠商同意展延契約訂購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 (但仍以不逾契約金額(未稅)之12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整,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收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廠商,廠商投標時須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72李淑君小姐
其他1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25,0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30,0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其他2
1.投標廠商報價要註明廠牌,全部報價交貨限同一廠牌;SKF、FAG、NTN等廠牌或同等品,請於投標時檢附國家或國際標準證明文件以及型錄或原廠圖面影本供審核,否則為不合格標。
2.本採購案不受理中國大陸製造成品。
3.本案開標採分段式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所檢送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內所規定「投標廠商資格」之相關文件以及上述所規定之相關文件,經審查合格後,通知合格廠商蒞廠參加價格標。
4.本案契約訂購效期以本廠通知日起(預定110年09月10日) 壹年或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達本契約金額(未稅)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本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本公司各單位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
5.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本廠經廠商同意得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惟契約金額(未稅)增加以20%為限。
6.契約訂購效期屆滿前,若累積訂購金額(未稅)未達契約金額(未稅),或累積訂購金額(未稅)已達契約金額(未稅)但未逾增購金額時(未達契約金額(未稅)之120%),本廠得視需求辦理結案或經廠商同意展延契約訂購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 (但仍以不逾契約金額(未稅)之120%為限)。
7.在本契約訂購有效期屆滿前或結案前之訂購均屬有效,廠商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本廠得依契約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8.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項目、數量或任何項目不足或超過預估量,本公司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廠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本案契約結束後以契約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之實際供應數量結算。
9.本案係台電公司跨系統集中採購統簽分訂採購案,由各單位依需求直接向得標廠商下訂,交貨、驗收、付款皆由下訂單位辦理。。
10.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跨單位集中採購滾珠軸承壹批採購規範
辦理。
11.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2.興達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13.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14.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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