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172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免費。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292,5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第一次通知石灰石交貨日期起2個月,詳特定條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廠商、投標廠商聲明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電話:07-6912811#3352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91朱堅瑋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5,85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5,85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資格:參加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須有礦石(石灰石、石材、非金屬礦物)之製造或買賣業務,且均須繳驗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5.本採購案契約期限:
(1)契約期限:本契約自第一次通知石灰石交貨日期起2個月。
(2)契約未屆滿2個月:石灰石交貨數量已達合約數量時,本契約即結束。
(3)契約已屆滿2個月:
(1)石灰石交貨數量未達6,500公噸,契約已屆滿2個月,本契約即結束。
(2)石灰石交貨數量未達合約數量時,甲方不負責乙方因數量減少之損害賠償。
6.本採購案不允許大陸產品參標。
7.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108興三四機石灰石6500公噸特定條款
辦理。
8.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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